中新网8月10日电(记者 刘星晨)近日,市市场监视办理局发布一则行政惩罚通知,稻喷鼻村卢沟桥食物无限公司违反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(2025批改)第三十四条第十项(标注虚假出产日期、保质期或者跨越保质期的食物、食物添加剂),被市丰台区市场监视办理局罚款1000元,并违法所得492。8元。惩罚通知中写道,当事人运营的出产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散拆“皋比蛋糕”正在其食物及格证标签标示“保质期15天”,还留存出产日期为2026年2月26日的另一个及格证标签。如按保质期“15天”计较,其保质期应至2026年3月13日。两个保质期相差75天。经查,当事人于以每箱91。28元的价钱,于2026年3月12日、4月1日、4月21日、以每箱123。20元的零售价钱,22。00元/斤价钱散拆称沉发卖。以上购进批次的“皋比蛋糕”已全数售出。按照2023年11月21日,国度市场监视办理总局对食物平安违法所得计较的答复中称“按照全数收入,即发卖价钱不扣除成本计较违法所得。”故,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(123。20元X4箱=492。8元)。(完)。